□专利检索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,应当具备新颖性。拟申请实用新型的新颖性检索可以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进行,对于准备申请发明专利,或者拟向外国申请专利的项目,我所代办委托国家知识产权局检索咨询中心检索专利文献,了解相关专利的法律状态和现有技术,以便更好地确定申请专利的保护范围。
□ 专利代理 申请专利的目的主要是法律保护和信息传播,一项纯技术只有获得专利权,才能将该技术法律化了,权利化了,信息化了,申请人有了专利权才能最大限度的获得经济利益,而且专利检索报告及专利证书又是国家科技资助的有用资料。我所接受申请人委托办理专利事务,有利于申请人,因为一项专利权的获得需要经过许多法律程序,要及时正确地完成这些要求,需要坚实的专业知识、熟悉专利法及相关的法律,我所专利代理人会为申请人提供良好的服务,并对委托人的专利技术负有保密义务。
□ 专利技术转让 本所网站图文并茂介绍专利产品与技术,为专利权人提供常年展示专利技术的平台,促进专利技术尽快转化为生产力,为专利权人早日获得经济效益提供方便,这种方式目前在国内介绍专利技术还是不多见的。任何单位或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,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书面实施许可合同,并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。专利是一种技术财产,它的实施对专利权人、使用人都可以产生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。
□专利复审 复审是对专利局初审与流程部做出的初审驳回决定、对实用新型审查部做出的初审驳回决定、对外观设计审查部做出的初审驳回决定不服的,可在3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请求,对实审部做出的实审驳回决定不服的也可以提出复审请求。因为专利申请涉及技术法律各方面问题,难免也有审查不当之处,提复审会给专利局更正错误的机会,申请人对复审委的决定不服的,可向北京一中院起诉。对北京一中院的决定不服的,可以向北京高院上诉。本所可提供复审及后继程序的代理。
□ 专利无效 无效是专利授权后,为了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,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向复审委请求宣告该专利权无效,无效宣告程序是独立于审批程序之外的法律监督程序,无效宣告的结果可能是维持专利权,也可能是宣告专利权无效,当事人对复审委的决定不服的,可在3个月内向北京一中院起诉,对北京一中院的决定不服的,可以向北京高院上诉。此外对专利局做出的行政决定不服的可在2个月内进行行政复议,3个月内进行行政诉讼。本所可提供行政复议、无效及后继程序的代理。
□ 专利侵要权诉讼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使用专利技术,则构成侵权行为,要赔偿专利权人的损失,侵犯专利权引起纠纷的,当事人可协商解决,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向人民法院起诉,也可以请求当地专利管理机关调处。本所可提供专利侵权诉讼服务。
□ 外文翻译 本所由归国留学生提供英、日、俄、韩、西班牙语的翻译工作,翻译人员均为理工科大学学历及研究生学历,并具有外贸工作经验,本所提供外文口语笔译服务。
□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 国家鼓励软件登记,对登记的软件予以重点保护。软件著作权人享有如下权利:发表权、署名权、修改权、复制权、发行权、出租权、信息网络传播权、翻译权、许可他人行使获得报酬权、转让软件获得报酬权等。本所可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服务。
□ 商标咨询 商标是区别商品来源的标志及服务提供者的标志,商标成了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的工具,商标是选择商品依据,商标是企业生命,商标信誉联系着一大批消费者,商标是企业的形象,商标对市场有巨大的吸引力,对企业职工有巨大的凝聚力,对同行有巨大的竞争力,用商标占领市场,争夺市场。
□ 申请国外专利咨询 中国于1985年3月19日加入巴黎公约,中国于1994年1月1日加入专利合作条约(PCT),同时中国成为国际专利申请(PCT)的受理局、国际检索单位和国际初步审查单位,中文成为国际专利申请的工作语言之一。因此,目前中国单位和个人申请外国专利可以通过巴黎公约或PCT两个途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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